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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女大学生的哭诉,凶残暴徒,杀害我母亲,2年之后竟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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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凶残暴徒,杀害我母亲,2年之后竟被无罪释放?
  
  辛酸母亲的赤裸尸体,何时得以安葬?无助女儿寻求帮助!
  
  
  
  为何我母遭此毒手?
  
  
  为何尸首赤裸地惊现两棵倒下松树的夹缝?
  
  为何凶手承认整个作案过程,省高院和市中院却都判凶手无罪释放?
  
  
  
  死者头部严重变形,多处淤肿,双眼布满血丝,其中一只眼球异常凸起,嘴里含有泥浆;颈部有明显淤痕;两根肋骨断裂,右腰部有长约10厘米、深约4厘米的伤口;更残忍的是,经法医解剖,发现死者体内有一根木棍,木棍从腹部直穿胃部和肺部(胃和肺都已被戳破),肺部里面积压了大量泥浆……
  
  
  
  
  被害人:张水英(我的母亲),女,44岁。
  
  被害人家庭背景:张水英夫妇为人老实,经常受村人欺压,家境贫寒,上有80岁老母,下有三个女儿需要培养。
  
  
  犯罪嫌疑人:余成庆(一位老人),男,80岁;
  
  余振财(老人的二儿子),35岁左右;
  
  余振明(老人的三儿子),30岁左右;
  
  
  犯罪嫌疑人家庭背景:
  
  余成庆的外甥在抚州市市区××机关任职;
  
  余振财在太和村土管局担任局长;
  
  余振明在白舍镇××机关任职;
  
  余成庆的二侄子在当地黑白两道都有人;
  
  余成庆家在村里素有“恶霸”之称,家财万贯;
  
  
  
  案发经过:
  
  2008年8月9日上午8点20分许,我母亲张水英扛着锄头出门去上坑(注:上坑,种植农作物的几座山的总称,包括仙世殿、仙世殿对面的坑、牛郎坑等等)的自家橘树田干农活,至下午2点仍未回到家中。平日里我母亲中午12点左右早就应该回来了,由于当天天气炎热,且母亲体质较弱,小妹黄丽担心母亲中暑晕倒在某个地方,所以一个人前往寻找。但由于小妹胆子比较小,只寻至仙世殿对面的坑,因为一路喊叫“妈妈”无人回应,也没见有其他人在附近干农活,所以害怕没有去牛郎坑寻找就直接回了家。回来后,小妹告诉我她没见着母亲。到了下午5点,母亲仍然未归,我和小妹因担心母亲的安全,就一同前往牛郎坑寻找。到了牛郎坑,我们四处寻找母亲下落,都没有发现我母亲的身影。只在荒田(此荒田就在我家橘树田下面)浑浊的水坑(直径大约1.5m)旁发现了一只我母亲的鞋子,鞋子上布满泥浆。当时我们以为是母亲去赶牛时落下的,于是就用树枝钩着鞋子回家了。
  
  
  到了晚上7点左右,刚从山上砍树回到家的父亲问及母亲的去向,得知母亲从早上出门干农活至今未归后。马上前往上坑寻找,同时我通知了同村的亲戚们,村里人知道后也跟着一起去找,但到8月10日凌晨2点都没有找到我的母亲。
  
  
  2008年8月10日早上5点20分左右,亲戚们和村里的叔叔伯伯们都自发上山帮忙搜寻我母亲的下落。至早上7:20分左右,同村的谢爷爷在牛郎坑山上发现我母亲的上衣和裤子,之后陆续找到了我母亲的内裤、内衣和锄头。我母亲的衣物全被撕破,上衣,裤子,内裤,内衣和锄头之间散落的间距大约为五米,呈菱形状。
  
  
  早上8点左右,在牛郎坑山头的另一边发现我母亲赤裸的尸身,尸身被放在两颗倒下的松树的夹缝内,被树枝和杂草所掩盖,只能看见一只脚底板。随后村民报警,并对发现尸体的现场进行了保护。大约两个小时之后,警方人员和法医赶到现场,随后法医马上进行了验尸,当时只留下我表哥(我母亲的外甥)在场。
  
  经法医鉴定:我母亲的后脑勺被棍状物体重击已浮肿,一边头部被打数拳已浮肿,一只眼睛被打得淤青肿胀,另一只眼睛也布满血丝。口内和头发上都是淤泥,颈部有几处明显的掐痕,肋骨被打断两根,右边腰部有长约10厘米,深约4厘米的伤口。法医解剖后发现肺部一边是淤泥,一边是血水。下午警方将我母亲的尸身安置在县城的殡仪馆,在之后进一步的尸检过程中,竟发现一根长达40厘米的树木棍在我母亲体内,是凶手从我母亲下体捅入,捅坏五脏,胃已经被捅烂。令人奇怪的是,我母亲除头部有泥浆外,身上没有泥浆和血迹,现场附近也未发现血迹。且我母亲出门所戴的草帽、一只金耳环、左手上戴的银戒指一直没找到。
  
  之后,我父亲给警方提供线索时提及我家栽种在牛郎坑的橘树在事发一个月前有枯死的迹象,死亡的原因不明。我母亲遇害当天已经有两棵橘树死亡,到目前为止已有十六棵橘树死亡。警方想通过这点作为寻找凶手的突破口,于是派了相关技术人员对枯死的橘树进行了化验,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人为的。由于我家那片橘树田就在同村村民余成庆所承包荒山的山脚下,当年我母亲栽种这些橘树时余成庆就有很大的意见。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警方确认杀害我母亲的犯罪嫌疑人为余成庆(现年78岁)、余振财、余振明三父子,并于2008年9月3日晚8时许对他们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9月5日,余成庆承认他是杀害我母亲的凶手,供述犯案经过为:2008年8月9日上午其与余振财、余振明在南丰县白舍镇池渡村池渡组黄泥排桔树里打药水,11时许打完第三窖药水并开始打第四窖药水时。其独自一人溜至牛栏坑自家山寻查山地,发现我母亲张水英在侵占他家山上的桔树田里锄草,因侵占山地种桔树之事发生争吵,进而残忍地将我母亲杀害并将尸体移至牛郎坑山上。招供当晚,余成庆带领警方至石灰厂(村名)他的一个女儿家中搜寻我母亲遗失的银戒指(因为余成庆告诉警方,他将银戒指藏在他这个女儿家)。9月7日,警方带着余成庆指认案发现场并拍摄其作案过程,但余成庆在指认我母亲尸体掩藏处时,指了很多处都未指对。
  
  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第七天就开始催促我家人将我母亲的遗体进行火化,声称遗体对本案的侦破工作已无实质帮助,这时我们要求看尸检报告,警方断然拒绝。9月13日下午3点左右,警方、村干部文亮等及余成庆的大儿子余利害与我们被害人家属在我村大礼堂就我母亲遗体火化一事进行商谈,南丰县刑警大队游队长称侦查阶段已经结束,受余成庆的委托,让余成庆的子女先拿两万元安葬我母亲。因余利害在处理我母亲遗体及支付赔偿款项方面态度并非真心诚意,十分不友善,故火化我母亲遗体一事不了了之。我们再次向警方索要尸检报告时,又遭警方严厉拒绝。9月17日,我和我父亲到白舍镇派出所拿尸体鉴定结论通知书,因警方要求若对该鉴定结论无异议,就必须在一周内火化遗体。所以我们没有拿。直至2009年3月份,我们通过委托的律师才从警方拿到了鉴定文书,鉴定结论为:系他杀,被人击伤头部。掐压颈部并按入污水中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08年10月11日,公安机关正式将余成庆逮捕,但在余成庆9月5日招供之后的第二天就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余振财、余振明释放。警方在收集我母亲被杀一案相关证据时,并未从我母亲遗体、作案工具和遗留在我母亲体内的木棍上采集到凶手的指纹,也未收集到其他直接证明余成庆是杀害我母亲唯一凶手的证据。只是简单地对村民进行录口供,且口供内容对本案凶手余成庆的定罪并无实质帮助。唯一能够确认余成庆是杀害我母亲凶手的证据就是其自身提供的口供。但余成庆在多达二十次的口供中多次出现前后矛盾,漏洞百出。我和家人多次提出要求警方补充侦查的请求,但警方以证据充分,无需补充为由拒绝。
  
  对于我母亲的遇害,我们一直存在很多的疑问:
  
  疑点一:若是一个77岁的老人杀害我母亲,我年仅44岁的母亲肯定会拼命反抗,与起争斗,为何犯罪嫌疑人余成庆身上无一处伤痕?
  
  疑点二:根据地形,那么陡峭、茂密的山林,一个经常在山林中干活的青壮年徒手都很难攀登至山顶,更何况一个77岁的老人在将我母亲杀害之后,一手拿着一柄约6斤重的锄头,肩膀上的尸体(从现场勘查可知,我母亲不是被拖上山的),一手攀着树枝蹬上1.5米的光溜溜的陡坡翻过山顶,将我母亲的尸身藏匿至山头的另一边?而且上坡的脚印只有脚尖部分,周围也没有其他痕迹,一个背有重物的人怎么只留下如此浅的脚印,而且还不是完整的。这是一人所为的吗?
  
  疑点三:若是一个生活在农村、没有文化、又是第一次作案的77岁的老人杀害我母亲,他是以何等智慧、心态想到把我母亲的衣物全脱掉来伪造他真正杀人的动机,并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想到在我母亲身上不留下任何指纹(警方告诉我们:皮肤与皮肤之间接触不会留下任何指纹,所以我母亲身上没有凶手的指纹)等线索?
  
   疑点四:8月9日,也就是事发当日,他们三父子(余成庆、余振财、余振明)同时在王泥排(地名)打农药,为何父亲离去那么长时间,他们却不知道?9月15日,余成庆的三个儿子余利害、余振财、余振明在村委会干部的陪同下来我家就他们先拿2万元给我家,让我们火化我母亲的尸体一事商谈的期间,余振财和余振明为何又说事发当日,他们三父子一直在一起打农药,并没有离开过(这些我们都有录音作为证据)。
  
  疑点五:在警方录口供时余成庆的大儿子余利害谎称9号村里一伯伯看见他在某处干农活,然而那伯伯根本没看见他。有人证证明:那伯伯当天不在余某的大儿子供述处干农活。而且据说那天余成庆的大儿子也在我母亲事发的附近干农活。他为什么要撒谎呢?
  
   疑点六:平日他们去王泥排打农药、干农活时,来回都必须经过我家后门口,为何事发当天他们去时经过,到下午2点还未见他们回来?与此同时,、大排上的谢财龙称中午12点左右,看见他们三父子的其中两个绕道从汪坑(地名)回来,这又是什么原因?
  
  疑点七:犯罪嫌疑人余成庆在承认自己杀害我母亲之后指认藏尸和藏衣物现场时,为何多次都未指认正确?
  
  疑点八:当同村村民发现我母亲遗体后,马上对现场进行了保护,现场并未遭到破坏,公安机关为什么没有从我母亲的遗体、作案工具和遗留在我母亲体内的树木棍上采集到凶手的指纹?
  
  疑点九:公安机关从案发后至向检察院提交公诉材料,乃至法院开庭之前两天,一直催促我家人火化遗体,并要挟称如果我们再不火化的话,将以无名尸的名义强制火化,但对我们索取尸检报告的要求却一直予以拒绝。我们一直都很不理解,案件在证据不充分、还存在很多疑点的情况下让我们赶紧火化遗体,并出言要挟?
  
  上述疑问,我们已经多次向警方提出,但警方的答复和其收集的证据中一直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
  
  2009年5月8日,抚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余成庆故意杀人、侮辱尸体罪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江西新康监狱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余成庆当庭翻供,辩称自己是无辜被冤枉的,是在被刑讯逼供无奈的情况下才承认杀害张水英的犯罪事实。辩方律师以无其他直接证据证明余成庆是凶手为由辩称其是无罪的。以致案件的审理工作陷入僵局。之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余成庆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罪名成立,判决无期徒刑。
  
  
  
  以下附: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09)抚刑一初字第14号
  
  
  
  
  
  2009年8月26日,余成庆及其家属不服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和我的家人对余成庆判处无期徒刑也不服,所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公地道的事情。我们向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但被抚州市人民检察院驳回了抗诉的请求,并丢给我们一句:“你们抗不抗诉都没用,结果都是一样!”我们都很难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因余成庆已向省高院提出抗诉,所以我们还需要再等待二审结果,这一等又是整整9个月。期间,我们给省高院的法官打电话说询问此案件什么时候再次开庭,是否需要再次做刑事补充侦查,如果开庭,是以什么形式开庭?省高院负责此案的法官还是让我们等,说有结果会通知我们,不会再次开庭,进行书面审理,只是阅读以前的案卷。
  
  2010年6月17日,一纸省高院判决书(“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009)赣刑一终字第86号” )寄到了我们南丰县法院,而省高院的裁定却让我们所有关注此案的人感到震惊、悲愤、不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余成庆杀死被害人张水英(我母亲)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命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 撤销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抚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二、 发回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以下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书)
  
  
  
  
  
  这样一宗人命关天的残忍命案竟然就是这样审理的?为什么不向大众公开审理?证据不足,那为什么不要求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补充证据?
  
  如此残忍的重大杀人案,省高院竟然就是以这样的形式在审理此案!案件被打回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院)重审之后,我多次打电话给负责此案的周法官 ,问案件现在进展到什么样的阶段,什么时候再次开庭?有没有再补充证据?周法官却说:“我不会说这个案子这或那缺少什么证据,而让检察院或公安局去针对这项漏洞去补充证据,这样就说明我对这个案子有偏向性,在我心里就认定余成庆就是凶手,其他的他会跟市检察院负责人沟通。”但让我想不明白的是:这个案件就是因为证据不足,而被省高院发回抚州市中院重审,作为法官却不可以指出哪几方面证据不够充足,那这个案件要怎么审理?
  
  之后我又给市检察院杨处长打电话,问此案件已经被驳回重审,有没有再补充证据?杨处长就跟我扯东扯西,其中说到一点,说这个案件没有做好,一部分也跟当时办案人员的经验不足以及办案所需技术不够高级有关系。既然检察院和当地公安机关知道自己经验不足,当地技术不够先进,却为什么不及时向上级请求支援呢?又为什么要拖到案发2个月后才想到要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和技术方面的支持呢?以致造成此案今天的这种结果,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2010年8月18日,有亲人告诉我们:他们在南丰县余振财家里看到余成庆!这个消息对我们来说非常震惊,案子还没有最后审判,为什么犯罪嫌疑人却被好好的在家里享受生活?
  
  8月26日,朋友们又告诉我:公检法三家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内定此案的结果了,结果就是:凶手余成庆将会被判无罪释放!凶手余成庆要被无罪释放,那真正杀害我母亲的凶手呢?
  
  天呀,公理所在呀?我可怜的母亲遇害至今,一直被存放在殡仪馆那冰冷的冰柜里,含冤待雪。可杀人犯现在却要被无罪释放的形式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是什么天理?这是什么样的法律公正?
  
  下个星期(2010年9月2日)就要开庭,又因为余成庆的外甥的女婿王文贤在抚州市是当大官的,其二儿子余振财是我们南丰县太和镇土管所的所长,余成庆的大侄子在县里甚至市里的关系网也比较广(黑白两道都有人),余成庆一家有权有钱有势,在村里一向横行霸道。而我的家人只是对普普通通、老实、敦厚的农民,没有任何有能耐的亲戚、朋友,家中仅靠两、三亩薄田来维持生计,我们四姐妹中有一个还在读书,三妹因家境实在是太贫困,无奈之下只好辍学外出打工,虽然我和大妹妹已经毕业(毕业不到一年),但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根据以上种种情况,我们被害人家属怀疑他们已经利用他们的关系网和金钱买通了关系,担心主要杀人犯真的会被无罪释放,在南丰这个小小的县城内,像我们这样贫困、老实、无奈的农民实在是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
  
  亲爱的朋友们,我只是想让我的母亲,我深爱的母亲,能安安静静地去天堂,不因恨世而留恋。我只是想我的家人,我依赖的家人,能毫无悔恨地活着。我只是想要一个公平,一个公正。在此,我们恳切地期望各位好心的朋友能够帮我们维持正义,向我们伸出公正无私的援助之手,帮帮我们这个可怜、贫穷、无助的家庭,让那些犯罪分子们都落入法网,接受应得的法律惩罚,希望看到这份贴的人士帮忙转载,我们将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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